4月1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在武昌区地税局办税厅申报缴纳环保税72684.46元,成为我省开出的首张环保税票。同日,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环保税1780.57元。
省地税局称,这标志着已征收15年的排污费退出历时舞台,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2003年,我国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4类污染情况开征排污费,即环保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种类、数量,核定企业排污费标准及总额。今年1月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取消“排污费”改征“排污税”,以解决排污费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随意关免、干预等难题。环保税由纳税人自主申报,并对申报的真实性负责。省地税部门对申报异常的纳税人,将提请环保部门复核。
省地税局局长秦守成透露,全省将有8400多户企业在首个征期申报缴纳环保税。其中,符合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等情形的,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秦守成表示,开征环境保护税并非是为了增加税收,其直接目的是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以绿色税制促进环境保护。
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新德表示,将积极应对,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
(摘自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