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对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要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开展资产负债清查核实,细化规范日常会计核算,准确记录数据调整过程;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牵头和主管责任,组织、安排、协调好本地区财务报告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各级预算部门要于6月22日前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政府财务综合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合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上报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