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各单位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把“钱袋子”管住管好,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 治理范围
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三、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在巡视、巡察以及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专项督查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财行一发〔2016〕1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综发〔2016〕6号)贯彻执行情况;市纪委《关于2017开展会风文风问题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荆纪文〔2017〕4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荆财监发【2016】312号)“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将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并追溯到以前年度。
具体检查的内容为:
(一)“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市纪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布置、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等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全省“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和2015年至2016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市直巡视巡察中发现“小金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中揭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2017年2月至3月,落实市纪委《关于落实省纪委反馈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开展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所揭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情况。
1、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的情况。
2、单位预决算管理情况。包括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严格人员编制政策(含人事代理政策),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情况。
3、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情况。包括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其他管理情况。
4、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配置、使用、维修(护)费和处置管理情况;对外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情况。
5、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单位依法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情况;会计、出纳分设,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管理情况。
四、方法步骤
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与“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和落实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等专项工作内容实行整合,统筹推进。先前部署的专项工作继续按原要求实施,具体时间节点要求统一调整为本方案的时间。
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5月底)。
按照省、市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视频会的要求,制定统一治理整治方案,对治理整治工作做出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一级预算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的同时,还要组织所属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写《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2016年—2017年6月“小金库”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情况报告表》、《专项治理“小金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表》,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以主管部门为单位进行汇总,于5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包括本级及所属单位纸质件和电子文档。)等资料报荆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地址:象山二路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四楼办公室,电话:6062856,邮箱:898589575@qq.com。自查自纠表在bet365官网娱乐外网财政监督栏下载)。
在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发现新的“小金库”问题的单位,必须填报“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情况表和整改落实情况表。2016年12月底前已报“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且自查自纠又无“小金库”问题的单位,不需再报送“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资料。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至9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力量,按照30%的比例对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执法职能部门;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多次举报的部门和单位;检查次数少的非常设机构和偏远小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以及问题零报告的部门和单位;以前巡视巡察、及财政、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尚未整改落实的单位。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连同信访举报情况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察局挂牌督办、调查处理。
纳入部门监督检查(审计)计划开展的重点检查,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重点检查报告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2016年“小金库”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情况报告表》、《专项治理“小金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表》分类汇总报市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专项治理办公室汇总后,于2017年9月5日前向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市纪委监察局上报重点检查情况报告、重大典型案例和相关检查情况统计表。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单位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及有关表格(见附表1)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由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日常工作,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同时,各单位派驻纪检组要发挥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作用。
市财政局牵头主抓,负责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监督检查、2017年财政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小金库”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相结合,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汇总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拟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报告,依法依规处理本部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报销票据基础规范,同步治理单位报销票据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
市审计局除抽调人员参加市级专班工作外,在实施年度审计中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并依法依规处理本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除抽调人员参加市级专班工作外,还要把日常检查与这次专项治理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发票查询系统的正常畅通,协助做好发票真伪的鉴定工作,对虚假发票积极协助查清来源,并依法予以处理。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假伪发票线索的侦办工作,并依法处理。
(二)营造治理氛围。本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借助媒体多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市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专班办公室、各单位和检查组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明确治理政策。坚持自查从宽的原则,对自查出来的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按规定纠正后,视情形不予追究或从轻追究。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问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和问责追责。
(四)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每月25日前,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向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
联系人: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刘湘兰 赵月杰
联系电话:0724-6062856、6062800
201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