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政府采购政策、制度。
(2)负责管理、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3)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4)拟订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
(5)参与编制、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
(6)负责审核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确认。
(7)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审核进口产品政府采购。
(8)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
(9)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
(10)承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组织工作。
(11)办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12)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负责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协调做好政府采购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