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增收节支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推动财政发展;加强收入征管,加强财源建设,培育壮大地方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强化财政监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四个荆门”建设、“加速转型、缩差领跑”和“提前小康”目标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积极推进财政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不断推进财政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紧紧围绕财政改革相关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财政改革对整体改革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改进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全面清理到期项目,建立项目支出进出机制;开展市直部门公用经费标准体系专项调研,测算拟定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完善人员定额和实物定额相结合管理办法;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拟定改革后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办法。
(三)完善市区财政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提请市政府组织专班,对市直各部门事权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影响市区统筹协调发展,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事权,原则上下放到区,切实优化事权配置,明确支出责任。对已下划的事权,实行锁定基数、定额补助,一律不再增加补助基数。
(四)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公开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适时启动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五)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调研和探索,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逐步明确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划分服务项目类别,适时研究并提请市政府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六)积极开展税收政策研究。密切配合税务部门,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重点关注今年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试点情况,做好电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跟踪分析磷矿石资源税改革进展情况;加强对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政策调研,主动开展政策评估,提出政策建议,确保地方既得利益。
(七)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市政府各项政策规定,从严控制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对外合作事项管理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规越权缓收、减免和奖励企业税费或土地出让金。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加强收入征管。坚持并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经营和税收异动情况,研究完善征管措施;坚持大税小税一起抓,在继续做好石化、电力等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的同时,着力加强“农家乐”、商贸流通、房屋出租等薄弱环节的税收征管;坚持以旬促月、以月抓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二)加强财源建设。摸清我市财源建设、财政收入和税源现状, 建立重点企业和税收政策信息库;做强总部经济,对已落户的总部经济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辟新的总部财源,研究引进总部经济,实现总部经济发展的新突破;培植乡镇财源。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源建设的调查研究,加大督办检查考核力度,总结推广乡镇财源建设典型。
(三)整合财政资金。全面清理本级财政安排项目与国家节能减排综合奖补、老工业基地改造等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项目,探索实施项目资金置换,调整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省厅安排市直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市本级工业生产调度资金管理,按照效益优先原则,以帮扶重点产业领军企业、成长性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为重点,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争取省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市区实体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全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
(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建材、机电、轻纺等行业改造升级,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和化工产业园“两大千亿产业园”发展,支持“两化融合”试点工作,推进煤炭、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一核六片十五园”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导向和放大效应,落实好促进企业创新的各项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工作,继续做好全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落实工作。
(五)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集中连片建设,重点抓好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便民菜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支持承接产业转移,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劳务合作;支持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构建粮油配送网络体系,把“放心粮油”工程与粮食应急体系、军粮供应网点建设有机结合,扩大“放心粮油”覆盖面。
(六)做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审定典型示范项目,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统筹安排资金启动竹皮河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加强对环资专项资金、交通投资建设专项资金和鄂西生态圈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2014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落实城市公交政策性减免。
三、健全财政支农政策,着力促进三农发展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试点村范围,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转型升级;继续完善以钱养事运行机制,不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惠农政策,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完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妥善解决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健全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转移支付到位,规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紧紧把握双省级战略的机遇,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壮大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支持建立依法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林地有偿流转市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对农业现代技术应用推广,发展生态友好农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在中国农谷核心区,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奈美生态小镇、汇源生态产业园等项目;在“荆三角”先行区,加强五洋线、荆新线、207国道沿线城镇带和景观带建设,实施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园、菜籽油交易中心、农村信息化样板区等项目;在杨竹流域示范区,推进彭墩“1+5”、双龙苑等新型社区建设;在大柴湖经济开发区,实施倒口电排站更新改造、东西干渠整治等工程;以四新村花果蔬基地为示范,实行整村土地流转,培育壮大特色农业板块基地。
(三)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加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贫资金、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等支农资金管理,建立财务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支农投入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动民办公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农业保险、权证抵押贷款、扶贫村级互助等支农新机制建设,完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制度,逐步建立以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为导向的激励分配机制,促进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四)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加强农民补贴网建设,按照“五个统一”要求,确保按时足额将“两补”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落实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发展。
(五)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十堰郧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现场会精神,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涉农先行、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强力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力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推动教育和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制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拨款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荆楚理工学院相关经费,建立健全高校新增贷款审批机制,防范财务风险;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逐步推进科技馆开放,支持市“三中心”新馆和市博物馆建设,丰富城区人民的文化生活;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科学合理使用文化发展事业费专项资金,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组建文化体育产业集团,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文体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文体产业整合发展。
(二)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加大养老保障工作力度,落实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做实个人账户,建立健全统筹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分担奖惩机制,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做好企业稳岗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及贫困残疾人帮扶的工作力度,不断建立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配合开展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资金保障;巩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加强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管理;做好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支持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作,重点落实20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进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开展。
(三)强化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以中央“三房合一”为契机,不断完善保障房后续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保障房后续管理制度化、运作程序化;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增值收益。
(四)加强政法经费保障。落实重点项目的经费保障,按政策要求将保障标准落实到位;抓好新一轮定点饭店上报审批工作,统一定点协议价格和服务内容,规范市直预算单位会议和差旅消费行为。
(五)做好标准化菜市场改造。管好用活省级商贸流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好市本级菜市场补贴专项资金;继续做好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组织参与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严格标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完成标准化改造任务。
五、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湖北建设纲要》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推动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创建工作,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市级财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加强财政国库管理。提高财政调度资金的科学性与及时性,稳妥推进电子化支付,优化支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纳入财政动态监控范围,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重点加大对“三公”经费的监控力度,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工作机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大借款回收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借款,纠正对外借款中的不规范行为,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拓宽非税收入征管范围,挖掘非税收入征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往来资金管理,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完善土地成本审核机制,加强土地支出成本控制,按程序报批执收,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率。
(四)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采取内部评审、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对各项目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论证;不断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及批复流程,稳步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试点;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选择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组织专家对2013年度纳入范围的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通报;逐步完善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建立荆门市绩效评价指标库;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形成“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五)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市直政府采购规模和预算编制批复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的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指标管理,深入推进完善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改革,大力改进协议供货方式。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重点在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等环节开展全程监管,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运用,整合职能,整合力量,整合项目。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会计基础规范、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财务管理的专项治理活动;选择部分涉及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支农惠农、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性专项资金、重大项目资金实施重点检查。
进一步完善乡镇专管员制度,加强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确保惠农政策和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七)加强会计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做好国家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会计人才的遴选与管理,建立会计人才项目库,优化会计人员结构,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继续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指导,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示范创新作用;加强代理记账公司日常监管。
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和行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业务转型和新业务拓展,做好注册会计师组织考试报名工作。
(八)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评审机制,科学设计评审环节,不断提高投资评审质量和时效;加强专家库信息库建设,加强对城市建设、园区建设等领导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评审,促进财政资金节支增效。
(九)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根据当前资产配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物价指数增长情况,适当提高部分通用设备的配置标准;按照权属清晰、管用分离、规范使用、提高效率、安全完整的原则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细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将经营性资产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扩大规模。
(十)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强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收集整理财政资金信息并上网公开,实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加强财政网站及中国荆门网站财政栏目的更新维护。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特色更明、效果更好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改进作风优服务,精细管理提质效,创先争优促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为切入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密切干群关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以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管理,开展制度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系统文明创建;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拨任用机制和监督机制,做好干部轮岗、竞岗、上挂下派等方面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落实财政惩防体系任务,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长效机制。
(五)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和老干部工作。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抓好市直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