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市财政局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在艰难之中实现了各项工作预期。2014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139.3亿元,占计划的100.9%,增长11.8%;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8亿元,占计划的101.5%,比同期增长20.3%,增幅全省排名第7位,比上年前移8位。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3%,高于同期1个百分点。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逆势抓增收,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实现。针对宏观环境趋紧、重点税源严重减收等不利因素,全市财政部门逆势而上,坚持“生财、聚财”并重,既抓当前,加强收入组织调度,保进度、保目标;又抓长远,不断培育壮大财源,夯实增收基础。在收入组织上,一是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经济走势,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研究落实征管措施。在力保“开门红”、“双过半”和年底结账的关键时期,与税务部门一周一调度,三天一碰头,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不断强化挖潜增收措施。二是加强协调督办。建立收入督导包联制,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区)调研督办收入进度。联合税务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分析研究,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多次上门协调襄荆高速、热电三期、炼销公司等企业税收工作,协调征收入库。三是加强税收调研。开展营改增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及消费税改革政策调研。用足用活政策,利用成品油上划机制新老更替的时机,通过细致的算账,反复的请示汇报,争取财政部增加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51万元。四是加大对土地收入、专项收入调查力度,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建立市直交通违法本地罚款一站式自助缴费系统,落实非税收入征管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在财源建设上,一是加强总部财源建设。按照“巩固一批现有总部企业、培育一批地方总部企业、引进一批外地总部企业”的思路,出台了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 “2+2”总部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依托高新区、漳河新区,加快建设工业总部园区和现代服务业总部园区;依托东宝区、掇刀区,积极培育总部企业聚集区),明确了扶助政策与奖励措施,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目前,落户市直总部企业达7家,今年新增3家,当年实现税收1.2亿元,增长45.6%。二是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组织专班对各地乡镇财源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地落实扶助政策。召开全市乡镇财源建设推进会,兑现2013年乡镇财源建设考核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各地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的积极性。2014年,全市乡镇新增规模纳税企业111个(纳税超过10万元的企业),乡镇财政总收入过亿元乡镇达6个,比上年增加3个(东宝牌楼、掇刀麻城),1000万至1亿元乡镇达18个,新增3个。
(二)主动谋大局,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超前调研,主动谋划,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政策等手段,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服务领导决策。清理需市主要领导出面争取和提请关注的重大政策,细化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工作方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用活财政政策,制定20条具体措施,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强对各类重大支出的前期调查研究,在全面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加强成本核算,明晰市、区支出权责,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先后部署开展了中心城区还建小区还建安置、城区土地经营成本管理等13个方面的重点调研,相关意见建议先后被市政府采纳,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10多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二是服务“两大战略”。全市财政部门共筹措资金39.8亿元,比上年增长12.2%,用于支持“一线三区”建设。市级预算安排资金2.1亿元,用于支持中国农谷核心区、荆三角“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和杨竹流域生态文明新农村示范区建设;安排农业科技事业资金3000万元,支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一高三新”建设;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企业技术改造、精深加工等项目。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4432万元,用于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发展。三是服务重点项目。制定市直部门争取竞争性财政资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建立资金争取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直单位和局内科室(单位)向上争取资金或财力补助的积极性。据初步统计,2014年市级争取中央、省各类项目资金4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1亿元。其中,市财政局各科室(单位)直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9.6亿元,同比增加4.5亿元。争取市区地方政府债券4.1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组织各县(市区)争取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4159万元,项目个数和资金总额占全省份额近10%,高于省内其他地市。加大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力度,出台6项管理办法,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对各县(市、区)下达了目标任务,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工作责任,确保综合示范工作有序推进。目前,组织实施了206个综合示范项目,完成投资95亿元。争取将荆门格林美循环经济园区纳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7700 万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筹集资金1500万元,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已有3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应用面积53万平方米。四是服务企业发展。市级筹措资金1亿元,全市财政部门共筹措资金5.6亿元,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工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加强政银合作,与建行和中国银行沟通协商,全市财政部门筹措资金2.9亿元(市级1亿元),设立中小企业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推动“助保贷”“政银通宝”业务,撬动银行贷款20亿元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目前,市区45家中小企业纳入贷款池,累计发放贷款近3.5亿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放宽担保贷款条件,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全年财政贴息3040万元(比上年增长40.4%,包括对以前年度贷款的贴息),向全市个人创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积极主动做好包联企业服务工作,向市区70多家企业编发《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汇编》,多方协调及时为包联企业同济堂解决生产经营问题。五是服务新区建设。通过国库调度资金支持等形式,筹措资金10.3亿元,支持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建设。
(三)严格控支出,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实行定额包干。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22.4%(市直比去年同期下降30.2%)。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国有资产处置、公务车辆配备更新等管理办法,全面升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动态监控。规范代理银行管理,方便服务单位,提高国库清算质效。制定出台《荆门市市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推进国库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国库动态监控水平。建立财政库款月报和支出进度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违规支出2464笔,涉及资金9176万元,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土地基金支出的日常监控,重点加强对拆迁成本审核,先后完成了美凯龙、汉通、景山房产等征地拆迁土地成本核查,核查项目资金规模2亿元,审减资金2100万元。三是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和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118人。按市纪委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与审计部门配合,组成14个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完成了7批次的巡查和明察暗访,查出违纪违规问题13类,涉及金额1690万元,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财经秩序。四年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组织专班开展项目资金和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5亿元用于支持经济发展,以及民生事业等投入。先后出台并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高龄补贴扩面、城乡低保提标、大病应急和精神病患者救助、农村留守儿童救助、村卫生室和村医补助、调整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民生政策。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支出146亿元(包括上级专款),增长21.7%。
(四)创新抓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扎实开展财政大监督改革。创新财政监督方式,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以加强日常监管为主线,以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为辅线,实行全员、全面、全程的“三全”监督,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效能。今年以来,共组织14个专班,对市直33个单位148个事项进行重点检查,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5亿元,督促问题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此举得到省财政厅的高度评价和市直预算单位的一致认可,并初步取得了三个效果:1.对财政部门内部主动加压,倒逼财政干部提升业务素质;2.对预算单位主动减负,解决多头、重复和低效检查等问题,同时也增强了财政监督的震慑作用,提高了时效;3.强化成果运用,检查成果与审计等部门共享,与市直单位评先表模、预算编制挂钩。二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适应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编制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督促公开了39家市直预算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71家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在市财政门户网站“晒”出了90项“权力清单”;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结合,将预算绩效评审与项目细化一并开展,对部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一步细化,提高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201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对2013年市级66个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金额7.29亿元,占当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3%,高于省厅目标要求6.3个百分点。三是是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试行)》,公布了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全市组织实施了19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金额8647万元,资金节约率9.8%。其中,市直组织实施了10个购买项目,涉及资金3304万元,资金节约率19.1%。四是不断深化会计管理改革。不断创新会计教育培训方式,就市直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等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会计法律及会计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促进会计诚信建设;通过创新会计服务方式,实行预约培训、无偿考前服务、一站式办结、会计服务热线、业务交流平台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会计服务水平。首次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了会计工作情况,得到了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五是稳步推进财政资金整合工作。以涉农资金整合为突破口,克服项目由部门申报、资金由部门管理、项目资源相对分散的局限,对支农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拼盘使用,达到效益最大化。今年以来,全市整合资金规模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发展。六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开通重点项目评审“直通车”,全市政府采购额15.1亿元(市直6.3亿元),增长14.4%,资金节约率9.3%;全市共对118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金额116亿元(通过市直评审的项目260个,评审金额63亿元),增长36.5%,平均审减率17.3%。财政部、省财政厅领导分别对我市进行专题调研,省财政厅对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经验进行了宣传推广。
(五)提效转作风,财政部门整体效能不断提高。以第二批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建设一个“管理精细、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机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部门工作效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责任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评先制度、调度会制度等17项机关管理制度,完善9项内部运作规范,构建了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用制度培养习惯,用程序规范行为。二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重点推行工作目标积分制管理工作,按照“积分+量化”、“数据+业绩”的思路,实现机关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可量化,以及工作考核的即时性和常态化,切实解决工作的随意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三是加强检查督办。推行人员去向公示牌,严格人员外出报备、纪律考勤等制度,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建立科室周例会、分管口工作月调度、重点工作及时调度制度,对重要事项实行专人专责督查,全天候督办。四是重点整治“机关病”、“行业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我革命,开展效能风暴,着力整治“四风”问题和“机关病”、“行业病”。按照一个整治项目一个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在全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向各科室(单位)发出自觉抵制“机关病”、“行业病”的倡议,组织开展了大讨论、典型宣传、服务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强化整改措施,优化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大力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部署,采取领导包联、专班驻村、党团员下基层等多种形式,对麻城镇蔡垸村、柴湖红旗村进行对口帮扶工作,先后争取省级3个项目支持包联村发展经济,筹措资金近1000万元,用于村土地整理、环境整治,同时开展了送服务、送政策、送资金、送知识“四下乡”活动,为包联户解决实际问题23个,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虽然2014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其“三期叠加”的新形势,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重点税源减收的现状没有根本好转,财政增收困难;各类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可用财力增长有限,财政支出压力加剧,等等。
二、2015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起步之年、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题,以依法理财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不断创新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壮大地方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保待遇,为提前全面小康、建设“四个荆门”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围绕这一思路,紧扣“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2015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实现年度预期目标上下功夫。围绕实现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地方财政总收入实现16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5%”的预期目标,狠抓责任分解落实与工作调度。协调征管部门,加强对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政策的跟踪调研,强化挖潜增收措施,提高收入质量。加强对土地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跟踪管理,增加政府可用财力。
(二)在转变投入方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下功夫。一是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手段、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和杠杆作用,加大对增信领域投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采取以奖代补、资金整合等形式,继续加大对“一高三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将“两大战略”优势逐步转化为财源优势。三是采取调度资金支持等形式,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完善园区功能配套,增强园区“造血”功能。四是及时准确掌握上级财政资金政策信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跑省进京力度,争取中央、省对我市更多的资金与项目支持。五是落实好招商引资,以及支持总部经济和乡镇财源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市、县、乡财源建设,力争新引进总部企业5个左右,财政收入过亿元的乡镇达8个。六是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力度。
(三)在研究改革政策,谋划推动财政改革上下功夫。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财税改革政策精神,准确研判各项改革对我市的影响,及时制定应对之策和工作预案,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市级顶层制度设计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将预算绩效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等各项改革的推进与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有机衔接起来,做到相互协调,同步推进。特别是在推进PPP模式改革方面,在对城市污水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等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PPP模式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试点范围,排出一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分类实施,分步推进,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较为成熟的PPP模式与体系。与此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务用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改革的前期调研测算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资金保障方案预案,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四)在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保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三公”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专项支出,除保运转的项目外,一律不新设专项,确保“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只减不增。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对性质相近的各类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阶段进行统筹整合,同时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取消支出挂钩项目;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对市直部门在9月以前应拨未拨的专项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通过“两减、两统筹、两清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提标扩面、现代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干部待遇提标、城镇化建设等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政策,全力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保待遇。
(五)在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上下功夫。一是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延伸日常监督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检查成果信息共享和运用,增强财政监督的实效性。二是常态开展财经纪律巡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充分发挥财政与审计联合监督检查作用,重点对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政府性债务、“三公”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此外,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六)在推进效能建设,提高部门执行力上下功夫。持续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深入整治“机关病”、“作风病”,不断转变部门工作作风,提高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加快财政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