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年初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狠抓财源建设、支出管理、财政监管和财税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1-6月,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114.7亿元,占年计划的58.2%,增长4.2%;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6亿元,占年计划的56.9%,同比增长11.4%,增幅居全省第1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14.9%,居全省第2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67.5%,居全省第4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连续28个月稳居全省前三。在宏观经济下行、重点税源减收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圆满完成了“双过半、硬过半”目标任务。
一、强化收入征管,培育财源增活力
一是抓好收入调度。明确目标职责,强化对收入的形势预测分析、入库调度和税收稽查,坚持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和部门包联督导机制,加大收入协调督办力度,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二是完善税收共治。制定并印发税收共治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和税收共治信息共享目录;完成各单位基础信息、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建成税收共治大数据平台,逐个税种、逐个行业、逐个地域分析征管漏洞,研究制定堵漏增收措施,实现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向社会综合治税转变。上半年,全市通过税收共治实现税收1.6亿元。三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制定2017年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手册,分解下达21家总部企业目标任务;研究出台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7条措施及实施细则,完善总部经济考核评分标准加大税收贡献考核权重。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快目标任务落实,上半年,全市共引进总部企业12家,占年计划的57%,已实现税收1.78亿元,同比增长75.43%。四是巩固壮大骨干税源。开展市、区骨干税源调研,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和诉求,研究起草培育壮大地方优质税源的意见,制定骨干税源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规模企业梯队建设,做大做强骨干税源。五是积极争取资金。分解下下达2017年市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市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上半年,全市共向上争取资金15.17亿元,占年度任务30.42亿元的49.86%。同时,通过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成功将荆襄化工集团8000万元省级历史遗留改制借款实施债转股。六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建立征收任务考核台账,加大土地收入清算力度,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功能,严格财政票据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二、紧扣第一要务,服务发展出实招
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和清单式管理,市级整合财政专项资金5372万元,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倍增计划,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升创新能力、创建名牌产品。二是用好县域调度资金。研究制定《关于优化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使用效应的指导意见》,明确调度资金与市场合作放大的方式、程序等,充分发挥调度资金支持企业的引导放大作用;上半年全市安排调度资金23.53亿元(其中,安排16.46亿元采取财政、银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直接投给企业的模式,共支持200多家企业发展;安排3.42亿元采取与银行等金融等平台共同合作的模式,滚动发放5.23亿元,为110家企业提供过桥周转,资金放大1.53倍;安排地方配套资金3.65亿元采取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大贷款的模式,引导银行放大至18.93亿元,平均放大5.19倍)。三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印发中心城区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440个,项目总投资1236.4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474.4亿元;拟定《荆门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做实PPP项目库,上半年全市策划入库PPP项目97个,总投资1002亿元,涵盖交通、教育、医疗养老以及生态环保等10多个领域,出台《荆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规范》,制定40个重点PPP项目“推进路线图”,现已落地8个项目,居全省第一方阵。四是完善政银合作机制。出台《政银合作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政银合作风险补偿资金的规模、办理程序及监管进行明确界定,预算安排6500万元政银合作风险补偿资金,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五是支持“创新创业”。上半年市级财政筹集“双创”补助资金6147万元,截止6月底,市本级双创引导基金共发放贷款5894万元,拨付2016年度创业创新引导基金贷款贴息资金367万元;兑现“双创”补助资金50万元。六是支持招商引资。出台《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和《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研究起草委托招商管理办法。上半年全市共落实政策资金19.72亿元(其中县市区重资产建设资金12.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1亿元)。局招商专班引进落地招商引资项目1个(投资8亿元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签约1个(深圳有为防水项目)。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办实事
一是积极落实民生提标扩面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医疗救助标准);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解决贫困患者就医问题;规范和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规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二是推进居民养老保险等多项改革。参与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线运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结算办理流程,此项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大力支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将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网络建设、政策宣传等项目纳入资金保障范畴;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中央、省、市本级中职助学金发放及扶贫助学工作力度。上半年,市级财政统筹中、省专款安排资金796万元,落实各项助学扶贫政策,受益学生近5000人次。四是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参与制定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化扶贫资金股权化创新;围绕全市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共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6234万元,市本级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精准扶贫。今年1—6月,全市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116亿元,占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5%。
四、深化财政改革,科学发展求实效
一是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顺利通过绩效考核。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典型示范项目逐步推进,基础工作水平日益提升,相关工作经验先后被财政部网站、《中国财经报》、湖北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湖北日报》等媒体大篇幅刊载,取得了很好的舆论效果。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顺利通过财政部终期绩效考核,位居全国同批示范城市中前三甲,获得奖励资金2.4亿元, 得到财政部高度认可、省领导肯定批示和省财政厅通报表彰。二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统一委托代理协议样本,出台履约验收管理规范;着力将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政府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研究出台了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城市维护、棚户区改造、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操作办法;探索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厘清政府购买服务边界,克服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化倾向。上半年,市直实施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63个,执行金额1.18亿元。三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对公共服务事项逐一明确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和办理时限,绘制办理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适应国家、省级收费和基金管理政策变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取消政府性基金1项,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经测算,两次动态调整取消收费基金项目后,每年可再为企业减轻负担约3100万元。四是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制订《2017年荆门市房地产去库存行动计划》,明确目标、完善措施、优化流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购房补贴6342户、补贴面积675398.67平方米,补贴资金1.23亿元。五是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近4亿元,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产融合、精准扶贫;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绿满荆门建设,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巩固完善农业公共服务机制改革,初步建立“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社+农业服务超市+乡土人才”的“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机制。六是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构建长效机制,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在绩效目标管理继续保持100%覆盖面的基础上,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库管理的有效结合。七是着力推进政府资产报告编报试点工作和资产清查工作。建立了荆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暨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单位权责。认真组织开展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经统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88.67亿元,较去年74.55亿元增加14.12亿元,增长19%;负债总计23.34亿元,较去年22.59亿元增加0.75亿元,增长3.3%。其中,固定资产36.46亿元、流动资产34.47亿元。
五、加强财政监管,多管齐下防风险
一是强化专项治理。切实履行财政监督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财务管理违规等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全市1490家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共自查上报各类财务管理违规问题单位289家、涉及943.63万元;自查上报巡视巡察和专项督导揭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单位 45家,涉及1219.05万元;自查上报2014年以来全省“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和2015至2016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市直巡视巡察中发现“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单位 1家,涉及16.44 万元,纪律处分2人,移交纪检1人。针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全市500余名财会人员,就财务报销相关政策依据、程序和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实务操作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单位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制定出台2017年财政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14个工作专班,深入43家市直单位,从预算执行、会计监督、财政内部监督等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事前监督,进一步优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上半年全市评审项目1033个,送审金额90.02亿元,审减金额11.37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2.63%。其中,市直评审项目161个,送审金额23.12亿元,审减金额2.99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2.93%。 三是强化投融资监管。出台市级投融资平台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资金使用操作规程,为加强投融资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完善监管管理机制,实行融资项目信息月报和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对融资资金使用实施全方位、常态化监管,纳入财政大监督范围,进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定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实施方案,成立专班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逐一进行清理规范,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予以规范,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现已完成清理登记和甄别界定工作。四是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监督。上半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9.12亿元,实际采购8.25亿元,同比增长35%,资金节约率9.6%。其中,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69亿元,实际采购2.46亿元,同比增长60.8%,资金节约率8.8%。五是强化债务管控。对2016年政府性债务进行统计汇总和报送,并结合财力状况,测算了负债率、债务率后报市政府,供领导决策参考;完成债券资金申报工作,梳理2017年政府投资计划中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按时完成了置换债券及新增债券资金的申报工作。2017年,我市共申报新增债券资金需求169亿元,其中市本级96.8亿元;申报置换债券资金需求13.95亿元,其中市本级7.04亿元。
六、优化活动载体,提升质效强队伍
一是实施“三定三提”工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主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定目标,促党建提档”工程,制定党建工作方案、开展“庸懒散慢”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定内容,促学教提质”工程,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党员主题日”活动,上半年,先后5次与爱国石化、包联柴湖镇西沟村开展联学联做,组织党员走进漳河展览馆等地开展“主题党日+红色教育”,提振党员干部的“精气神”;实施“定规范,促组工提效”工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在全局树立表彰优秀工作者、“身边好人”、优秀团员等65人次,推介的局招商专班陈绍新同志为全市“五老”典型,其事迹被市“两学一做”微信公众号、荆门日报等媒体宣传。二是开展“三抓三促”行动,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抓实学习教育,促能力提升”,科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统筹学习培训内容,计划到次、明确到点、责任到人,上半年,开展各种专题学习讲座25期,累计培训900人次。我局连年被省财政厅表彰为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抓严内部管理,促行为规范”,结合“庸懒散慢” 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修订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积分考核管理办法,从严从实从硬管理干部,组织开展“庸懒散慢”问题自查自纠,归纳学习能力不足、执纪不严、精神不振奋等6大类问题,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共查找具休问题24条,全局党员干部具体问题216条,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抓青年培养,促干部成长”,制定财政青年党员五年培养规划,对青年干部抓早抓小抓经常,精心滴灌,促进成才。全力打造青年月例会、兴趣小组、导师制、擂台赛、上挂下派等年轻干部成长“九大平台”,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步伐。三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部署要求,抓紧廉政工作。增强政治定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体系。推进主体责任精准化,建立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支部(总支)书记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全程工作记实台账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积分考核管理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项目清单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调度常态化,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科室单位周例会、分管口月调度会必讲必强调的内容,落实局党组定期调度,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等制度。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重点税源减收的现状没有根本好转,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各类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可用财力增长有限,财政支出压力加剧。下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征管保目标。坚持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和部门包联督导机制,加大收入协调督办力度,实行定期碰头,精准调度,及时沟通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组建督查组对县(市、区)收入情况现场督办,压实责任,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上线运行税收共治平台,不断充实更新企业涉税信息数据,加强对县市区税收共治平台建设的督办工作,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强调度督办考核,确保全年引进30家总部企业,总部经济纳税额增长20%以上。大力实施骨干税源培育工程,制定政策清单,建立领导包联机制,与企业精准对接、跟踪服务,不断巩固壮大骨干税源,积极培育后续财源,夯实财政持续稳定增收的经济基础。
(二)强化管理控支出。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和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规范性、计划性和约束性。建立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动态监管系统,实行“全天候”监控,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严格项目入库评审,科学编制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加强支出进度督办考核,切实加大对防汛抗旱、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的保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落实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领域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深化改革提绩效。强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各项目实施机构按程序完成项目采购工作,确定各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完成项目合同审查,督促合作双方签署正式项目合同,督促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全年落地PPP项目不少于40个。强力推进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研究制定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对县级专项资金统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建立工作台账,摸清资金统筹情况,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中小微工业企业融资抵押评估费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执行督办力度。出台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购买服务边界,解决政府部门职责不清、职责不明问题,从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四)加强监管防风险。完善市本级2017年度融资计划,结合荆门市“十三五”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拟定市本级中长期融资规划;建立政府投融资项目库、绩效评价专家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库“三库”,严格执行融资项目评审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施全方位常态化监管,强化绩效考核评价,硬化效益指标约束,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开展政府融资举债行为清理规范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改;开展2017年财政重点监督检查及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经秩序。
(五)勤学提能强队伍。加强绩效考核,与积分量化考核相结合,完善以履职尽责覆盖到“目标任务、科室(单位)、全局干部职工”“三个全覆盖”的管理体系。加强干部教育学习管理,继续开展“我讲我的业务”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全力打造青年干部成长九大平台。加强效能建设,完善督办机制,创新督办模式,严格落实重点工作月调度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督办。加强廉政教育,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开展多种形式专题学习,确保廉政教育入心入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