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和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财法发〔2017〕5号)精神,决定对我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荆门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荆门市市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荆门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荆门市市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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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
附件1
荆门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编号
收费部门
项目序号
收 费 项 目
项目批准依据
备 注
一
教育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根据荆政发[2015]32号文件,下放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实行属地管理。
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
3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
4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学费、住宿费、委托培训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1992]价费字367号,教财[1992]42号
5
普通中小学住宿费 (仅限城市)
鄂政办电[1998]64号、鄂价费字[1995]16号
根据荆政发[2015]32号文件下放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实行属地管理。
二
公安
6
证照费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证照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1)
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
居留许可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②
永久居留申请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③
永久居留证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④
出入境证
公通字[1996]89号
⑤
旅行证
公通字[1996]89号
(2)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
因私护照
计价格[2000]293号
②
出入境通行证
财综[2008]9号
③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
④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⑤
台湾同胞定居证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⑥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3)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
①
户口簿
②
户口迁移证件
(4)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
(5)
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
①
号牌(含临时)
②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
号牌架
(6)
机动车辆行驶证、登记费、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
(7)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7
外国人签证费
计价格[2003]392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8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
三
民政
9
殡葬收费
[1992]价费字249号
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0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鄂价费[2001]302号、鄂价费字[1999]198号
11
人事合同仲裁费
鄂价费字[1992]198号
12
技工学校收费
鄂价费字[1997]375号
五
国土资源
13
不动产登记费
财税[2016]79号
对小微企业免征
14
土地复垦费
《土地管理法》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土地复垦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15
土地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土地闲置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16
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
六
住房城乡建设
17
污水处理费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
委托市供水总公司随水费代征。
18
城镇垃圾处理费
计价格[2002]872号
对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暂停征收,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收费项目划转到区,市级不再征收。
19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20
绿化补偿费
湖北省政府令75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绿化补偿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七
交通
21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
22
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
鄂价费规[2013]97号、鄂财综复[2002]442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八
无线电委员会
23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财建[2002]640号,计价费[1998]218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九
水务
24
水资源费
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水资源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25
水土保持补偿费
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26
河道砂石资源费
省政府令第333号、鄂价环资[2014]89号
征收的范围和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干流以外的河道从事采砂、采石、取土及淘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防汛抗洪采砂以及疏通河道、航道采砂不用于经营销售的免征。煤炭原油天然气磷矿石免征。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河道砂石资源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十
卫生计生
27
预防接种劳务费
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1992]价费字314号
28
医疗事故鉴定费
发改价格[2007]2749号,财综[2003]27号,[1992]价费字314号
29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08]3295号
30
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令第357号,财规[2000]29号
十二
人防办
3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省政府令第358号,鄂价费规[2013]80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十三
法院
32
诉讼费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鄂价费[2008]5号
涉及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的诉讼费,由审批部门支付,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十四
环保
33
排污费
国务院令第369号、四部委令第31号、
财综[2003]38号、发改价格[2015]2185号、
财税[2015]71号
十五
市直各单位
34
短期培训班收费
鄂办文[2003]48号、鄂价费字[1998]440号
35
考试考务费
参见《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本目录清单中,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其相关的考试考务一律不得收费。
附件2
荆门市市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序号
基金项目名称
征收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征收主体
备注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计价费〔1996〕2922号,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号,鄂财综复〔2002〕95号,鄂价房服〔2002〕235号,鄂财综发〔2008〕52号,鄂价工服〔2016〕1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
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鄂财法发〔2016〕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市林业局
3
教育费附加
《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
缴入地方国库
市地税局
对小微企业免征
4
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法》,财综函〔2008〕7号,财综〔2010〕98号,鄂政发〔2009〕14号,财税〔2016〕12号、鄂政办发〔2016〕27号
缴入地方国库
市地税局
对小微企业免征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令第488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4〕122号、财税〔2015〕72号、财税[2017]18号、省政府令第334号,荆政发〔2016〕3号
缴入地方国库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地税局
财税[2017]18号文将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6
水利建设基金
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7〕18号,省政府令第353号
缴入地方国库
市财政局
对小微企业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