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文件(9)
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bet365官网娱乐局长丁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请审议。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市县额度,近期,省财政厅分别下达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转贷额度和新增债券转贷额度,要求各地及时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15年8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的有关精神及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新增债券主要精神及分配方案
(一)主要精神
1.转贷额度
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66870万元(三年期6687万元,五年期20061万元、七年期20061万元、十年期20061万元,利率待定),其中市级30250万元(为一般债券,不含省单独下达东宝区5380万元)。
2.政策要求
(1)把握资金使用方向。按照规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2)统筹安排转贷资金。按照“总额下达、明确方向、市县统筹、报省备案”的办法,各地根据省下达债券额度和规定的使用方向,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转贷资金。同时,明确省相关部门不得将转贷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县、市政府也不能据此作为执行依据。
(二)市级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上述债券资金安排原则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级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250万元提出以下安排方案:
1.安排城市发展基金21500万元。设立城市发展基金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推进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运营模式转变的新举措。目前,我市城市发展基金已整合筹资38500万元,拟通过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21500万元,总规模达到60000万元。
2.安排荆门汉江以西水资源综合配置工程资金5000万元。为解决我市供水水源单一、缺乏应急备用水源、水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我市将实施荆门汉江以西水资源综合配置工程,结合实际拟安排50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
3.安排荆门城区绕城公路建设资金3750万元。《市政府关于荆门城区绕城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31号)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0-15000万元政府债券用于绕城公路建设和收费公路融资,此次拟安排3750万元。
二、置换债券主要精神及分配方案
(一)主要精神
1.转贷额度
根据2013年6月债务审计及2014年底债务清理甄别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5年置换债券资金287530万元(三年期28753万元、五年期91810万元、七年期80708万元、十年期86259万元,利率待定),其中市级158530万元(不含省单独下达东宝区12390万元)。下达我市的额度中,采用向金融机构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债券89270万元,其中市级48500万元(一般债券21570万元、专项债券26930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债券198260万元,其中市级110030万元(为一般债券)。
2.政策要求
对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置换,主要目的是降低地方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以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财政部规定,置换债券必须用于偿还清理甄别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15年到期债务偿还完毕的,可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确认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其他债务,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置换债券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定向置换债券置换纳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银行贷款部分尚未偿还的2015-2016年到期及逾期债务本金,公开发行置换债券置换纳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201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除银行贷款以外的债务本金。
(二)市级置换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1.定向置换债券安排情况。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债券主要针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银行贷款部分进行置换,置换项目省已根据各地实际确定,市级安排情况是:市直29430万元、掇刀区3142万元、漳河新区398万元、高新区58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9730万元,合计48500万元。
2.公开发行置换债券安排情况。市级公开发行置换债券额度11003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置换要求,以各地2015年、2016年到期债务权重为参考,结合市直债务结构和各地承受能力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
(1)市级安排情况。分配掇刀区9000万元、高新区90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15000万元,市直留用77030万元。
(2)市直77030万元安排情况。目前,市直债务主要集中在城投公司的BT债务和企业债券、财政部门的清理城市信用社专项借款和政府债券、住建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欠款。考虑到工程欠款涉及项目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暂不置换,将城投公司BT债务、企业债券及财政部门的清理城市信用社专项借款、政府债券纳入重点置换范围。同时,置换市城投公司项目时,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与我市签订转贷协议规定的期限、利率等内容,与城投公司签订再转贷协议,明确城投公司还款责任。具体为:
①市城投公司5200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的企业债券8000万元及回购荆门市化工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BT融资工程项目44000万元。
②财政部门2503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城市信用社专项借款9000万元和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6030万元。
三、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省转贷我市后,市级需将省单独下达东宝区17770万元纳入一并办理调整预算,总额为2065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230万元、专项债券32320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市级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财政总收入由399592万元调整为573822万元,调增17423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74230万元。
2.市级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财政总支出由399592万元调整为573822万元,调增174230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43683万元调整为301463万元,调增57780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5778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155909万元调整为220359万元,调增64450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支出调增64450万元(东宝区12380万元、掇刀区12142万元、漳河新区398万元、高新区148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24730万元)。
(3)调出资金52000万元到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用于置换专项债务的债券资金需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反映。
按上述方案,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调整预算收支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市级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185360万元调整为269680万元,调增8432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3232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52000万元。
2.市级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185360万元调整为269680万元,调增843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77360万元调整为256290万元,调增78930万元;转移性支出增加5390万元(东宝区5390万元)。
按上述方案,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收支持平。
四、严格债券资金转贷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一)严格资金拨付。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调整方案,尽快把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转贷的置换债券在置换存量债务时,债权债务双方要履行原债权债务解除手续,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要求、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通过直接支付将资金拨付至存量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将债券资金拨付至债务人。
(二)落实偿债责任。要切实加强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偿债计划,按时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市直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偿还本息来源拟从相关项目支出结构调整、本级预算财力安排、项目增值收益等方面筹集。各区要切实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对不能按时足额归还的地方,省、市财政在办理年终财政结算时,按规定扣回转贷债券资金本息和罚息。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完善债券项目审批、备案、绩效考核和监督等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