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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更新时间:2017-01-12 17:29:55 录入: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荆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上下牢牢把握新常态下发展的主动权,切实打好扩大投资关键之战、城市建设攻坚之战、抗灾救灾决胜之战,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016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81亿元,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1.7亿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14%。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88亿元,为预算的104.1%,可比增长10.7%(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下面重点报告2016年市本级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6100万元,为预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16.5%,可比增长17.3%(主要是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和营改增政策性调整因素影响,下同)。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3827万元,为预算的122.5%,可比增长18.9%;非税收入完成72273万元,为预算的108%,增长32.6%。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82173万元,为预算的97.3%,可比增长20.8%(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提前告知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收入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下同)。
3.平衡情况:收入总计预计7430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100万元,转移性收入5569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73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632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5625万元,上年结余22459万元,调入资金85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41万元);支出总计预计7430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173万元,转移性支出3502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336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7507万元,债券转贷支出694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03万元(按预算法要求当年超收收入转入)。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246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7393万元,为预算的100.5%,下降16.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所致);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48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3246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73431万元,为预算的102.8%,可比下降5.9%(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下同);政府债券转贷支出512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90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0万元(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利润939万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731万元),为预算的80.2%,增长33.8%;上年结余2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903万元,为预算的83.5%,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9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0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0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21588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173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5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39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6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6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33万元),为预算的107.4%,增长5.4%;(2)上级补助收入284万元;(3)上年结余18413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147707万元。其中:(1)当年社保基金支出12784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37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710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021万元),为预算的109.2%,增长10.4%;(2)上解上级支出3092万元;(3)补助下级支出16774万元。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15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4770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73881万元(当年结余-1025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130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287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328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076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5661万元。
市本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些变动,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围绕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全市财税部门协作配合、主动作为,深入推进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国税部门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与地税部门的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提高征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地税部门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和清欠力度,防止税收流失。财政部门加强财源建设,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立非税收入台账,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确保收入应收(缴)尽收(缴)。在全省率先出台税收共治实施办法,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工作例会、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税收共治大格局,提高收入征管质效。
(二)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出台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兼并重组、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型新兴产业三年倍增、房地产去库存行动计划等11项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修订完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吸引总部企业落户。全年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163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1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压力;争取财政调度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帮助265家企业解决了流动资金困难。积极争取各类融资资金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支持“两大省级战略”“三区三中心”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整合统筹资金8亿元支持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积极落实民生提标扩面政策,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财政预算纳入市级预算审查范围,实现了政府预算人大审查全覆盖。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稳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继续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增信等方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创新农业公共服务机制,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综合财务管理改革,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强力推进PPP模式,全市策划入库项目196个,总投资2100亿元,落地项目24个,入选中央和省级PPP示范项目18个。积极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加快推进产业母基金升级改造,市级设立了20亿元的蓝源产业发展母基金,全市设立了股权引导、政银合作、城市发展等基金38支,总规模220亿元。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体制改革,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分别整合分步划入市城投公司和交投公司,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运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016年全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76个,执行金额8.1亿元,节约资金8311万元。
(四)加强财政监管,不断规范财经秩序。强化财政日常监管,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清单式和台账管理,实行常态评审、动态监控,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市政府采购总额24亿元,资金节约率10.4%;完成政府投资评审项目2200个,评审总额175亿元,平均审减率12.7%。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组织专班对市直45家单位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法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五大类42个方面的问题。持续开展公务消费、银行账户等财经管理专项检查,对财务报销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全市310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处各类违规问题资金5084万元,对问题单位督促整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成立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监督管理机构,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和操作规程,加强融资监管,进一步防范融资风险。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全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面达到100%。
虽然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受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政策性支出和重大改革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草案如下: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92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亿元,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亿元,可比增长5.6%。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四本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06500万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139300万元,增长22.4%;非税收入67200万元,下降7%。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44372万元,可比增长13.7%。
3.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166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500万元,转移性收入4101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0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6752万元,调入资金18324万元)。支出总计6166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372万元,转移性支出2722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55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3670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230万元,下降4.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12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7230万元,可比下降9%;调出资金4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2万元(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利润42万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680万元),下降56.8%(主要是上年国有独资企业上交一次性收入抬高了基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2万元,下降62.1%,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8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5909万元。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943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1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6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4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99万元),增长0.6%;(2)上级补助收入14085万元;(2)上年结余17388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59088万元(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尚未明确,暂未编入)。其中:(1)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9008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8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7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26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8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221万元),增长8.7%;(2)上解上级支出3306万元;(3)补助下级支出16774万元。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59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5908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66821万元(当年结余-706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763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41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67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212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6239万元。
三、完成2017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综合分析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由中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各项刚性增支因素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很大。为此,全市上下一定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
(一)加强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聚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狠抓财源建设。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完善税源数据库,建立税源台账和重点税源企业清单,集聚政策和资金要素,向重点税源企业倾斜,培植壮大骨干税源;强力推进总部经济和乡镇财源建设,力争2017年全市总部企业新增10家,纳税额较上年增长50%以上,乡镇财政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5%以上。加强收入征管。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调度,强力推进税收共治,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优化支出结构。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财政支出政策,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数量及额度,硬化预算约束,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一般性专项,在保干部政策性个人待遇、保基本民生、保抗灾救灾及应急支出的同时,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关键性、基础性领域改革以及重大项目建设。
(二)落实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行动计划”,建立完善重大改革发展、招商引资、创新创业、“三去一降一补”等政策落地机制,通过预算安排、向上争取、统筹整合等形式,积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政策落地。支持产业基金做大做实,建立多层次的基金投资体系,推进特色产业链整合,创新“特色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基金”的投资模式。完善财政风险补偿金制度,深入推进政银合作、政银保合作,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围绕实施“两大省级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精致城市,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农业科技创新、“三区三中心”、“两化”建设和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大力实施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将财力向民生倾斜,落实好精准扶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各项民生政策。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PPP模式改革,拓展范围,创新机制,加强项目推介和督办,力争2017年全市落地PPP项目不少于30个,投资总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全面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和清单式管理,建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实行项目常年评审,滚动管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拓展到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领域,将部分在荆门投资的企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工程,市级将5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将事关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到财政重点评价范围,积极探索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
(四)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及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机制,规范融资程序,优化融资结构,严格控制融资成本,建立偿债准备金,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设立监管台账,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对融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融资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灾后重建、节能减排、社会保障、减税降费等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将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清单式管理与财政大监督有机结合,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提高监督质效。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督,建立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对财政资金和单位财务管理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坚定信心、凝聚合力,为荆门加快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在湖北中部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荆门市2017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反映,市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92.86万元,比2016预算数5673.18万元下降22.57%,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数为347.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54.76万元下降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643.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769.93万元下降29.89%;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01.9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548.49万元下降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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